管理部门

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8-12-29 | 【打印】 【关闭】

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院发布的财务管理相关政策,开展中心预算管理、经费管理、资金使用、会计核算、财务监督等工作。

具体内容包括:

1.负责制定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务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2.组织编报中心年度预算、决算、财务报告等,做好财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3.编制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

4.规划并组织财务信息化建设,ARP财务系统、OA财务模块、NC账务系统维护工作等;

5.负责经济业务收支的合理、合法、合规性审核工作;

6.负责资金保管、资金收付、银行对账工作,定期进行资金分析,检查资金存量;

7.负责课题成本核算、费用分摊、经费收支等会计核算;

8.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核、监督工作;

9.负责中心税务申报缴纳、代扣代缴等工作;

10.负责中心发票、财政票据的开具、保管等工作;

11.负责发放中心个人薪酬工作;

12.负责中心公积金缴存及相关管理工作;

13.负责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年检、网上银行和银企系统维护工作;

14.负责公务卡办理及报销还款工作;

15.负责基建项目经费收支审核、记账、财务决算工作;

16.负责工会经费的提取与缴纳,工会收支业务的财务核算、预决算报表编制、工会票据开具保管等工作。

17.负责代管党团费收支业务的财务核算等工作;

18.负责代管下属公司收支业务的财务核算、税务申报、预决算报表编制等工作;

19.定期和资产处进行固定资产核对工作;

20.配合财务审计检查,落实审计问题整改工作;

21.负责凭证、账簿打印装订,有关会计资料的保管、存档工作;

22.承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