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黎明课题组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24-01-12 | 【打印】 【关闭】

国家纳米科学中心是中国科学院与教育部联合共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位于纳米科学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根据科研工作需要,丁黎明课题组拟招聘特别研究助理(博士后)1名和劳务派遣科研助理2名。

一、招聘方向

1.有机太阳电池

2.钙钛矿太阳电池

3.钙钛矿/有机叠层太阳电池

二、应聘条件

(一)特别研究助理(博士后)岗位:

1.恪守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在国际主流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研究论文,具有较强的英语写作及阅读能力; 

3.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申请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4.其他条件参照中心特别研究助理招聘启事

(二)劳务派遣科研助理岗位:

1.热爱科研工作,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有机或钙钛矿太阳电池背景的申请者优先考虑,拥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能力及科技英文写作能力的优先考虑; 

3.为人热情正派,工作细致认真,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富有责任心; 

4.工作内容:

1)有机或钙钛矿太阳电池制备、性能优化、材料和电池性能表征、数据分析、撰写论文;

2)协助课题组从事科研项目相关工作。

三、薪酬待遇及职业发展

(一)特别研究助理(博士后):

1.特别研究助理A类:税前年薪一般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年;住房补贴4000元人民币/月,或提供一间博士后公寓; 

2.特别研究助理B类:税前年薪一般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年;住房补贴4000元人民币/月,或提供一间博士后公寓; 

3.入选“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项目”者,中心在项目执行期间额外提供5000元/月人才岗位津贴,并提供20万元科研经费,主要用于科研及访问交流; 

4.所在部门可根据其工作情况,参照中心事业编制职工浮动绩效奖励方法,给予绩效奖励; 

5.特别研究助理合同期为3年,可续聘一期合同,最长6年。合同期满可以申请中心事业编制岗位(包括副研究员等); 

6.特别研究助理需按照中心相关政策参照中期考核及年度考核等,考核优秀者,待遇从优。 

(二)劳务派遣科研助理:

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相关规定从优执行。

四、申请方式

请将特别研究助理申请书(应聘特别研究助理岗位需提供,见附件)、详细个人简历(申请劳务派遣岗位需要)、论文清单或能体现个人能力的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zuocht@nanoctr.cn并抄送dhr@nanoctr.cn。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对于符合要求并通过初审者,将会通知安排面试。招聘启事在岗位招满前有效。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11号国家纳米科学中心

邮政编码:100190